Thursday, April 27, 2006

爭奪戰

某回與友人到減價場掃貨,才早上十時許,現場已一片狼籍,多名美少女OL闊太肥師奶高齢阿嬸都在那裏瘋狂搜掠,我們也不甘示弱,趕緊加入戰團。

忽然友人覓得高跟鞋一雙,式樣不錯卻比她的脚大了半号,我們正猶疑要不要放回之際,身旁另一婦人問:「請問要唔要?」朋友見她虎視眈眈,馬上把鞋盒抱緊,然後說:「要!我買!」對方只好狠狠然離去,朋友則一臉洋洋得意。

我覺得最開心的應是那對高跟鞋。

既已放在特賣場,十元一對任揀,可見已是月下貨,但一旦有人爭奪,即變奇貨可居,真是「瘦田無人耕,耕開有人爭」。

商場戰場情場亦如是,最大的本錢是「有人爭住要」,搵工跳槽之前總會先找定多條後路,告之現任老闆:人家出這個數,你出多少?這世間誰要人棄我取?經過被爭奪才顯得矜貴,升價十倍,兼且贏的一方更添一重勝利的快感,何樂而不為?

遺憾生平從未被任何人(男或女)爭奪過,每次見人家三人對峙,女孩邊哭邊勸:「唔好爭啦,你哋唔好再為咗我而打交啦!」一副焦急跺足我不依的可憐兮兮模樣兒,教我好生羨慕;又或二女一男時,男方大義澟然的說:「夠啦!再爭我兩個都唔要!」噢!多麽威風有型啊!

觀文各位如有類似經驗,未知能否告之一二?

3 Comments:

At 11:37 AM, Blogger Helmet Jane said...

真係sorry,呢次幫你唔到 :(

 
At 10:39 PM, Blogger 資少少 said...

無理由喎,我expect好多故事聽添!

各位太謙啦!

 
At 12:13 AM, Blogger 貴妃 said...

資少少,你唔好玩啦。你咁講即係逼我講話咁大個人都未試過有人爭,同人爭就唔知有無試過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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