勤力偷懶人
老闆是個早晨人(Morning person),即每天清晨四時半起床,五時到達健身中心做運動,未到七時便已坐在辦公室工作。我常說很佩服他有這種毅力,他總是很謙厚地回答:"I am just working hard to be lazy."
他的意思是早一點上班,早一點把工作做好,便可以早一點下班,回家陪伴妻子小孩的時間也多起來;平日早起一點去做運動,週未便可以睡晏一點,也可以放心地吃自己喜歡的食物。換言之辛勤工作五天,是為了有兩日可盡情躲懶。
曾經因為工作需要,我也領略過早起的好處。早上晨曦初現時出門,彷彿空氣也額外清新,路上交通更是暢通無阻,回到辦公室起碼有兩至三小時可專心地做自己的工作,不用接聽電話,也不怕被無聊的junk mail 擾亂工作情緒。而最好的感覺是:下午三四點當人人最忙的時候,你已清理好桌面,收拾妥當回家了。
對於愛睡的我而言,維持早起的習慣畢竟是件難事,我卻有另一個類似老闆「勤力地偷懶」的習慣,就是喜歡把大部分的工作趕在星期四晚以前完成,星期五只需應付一些輕巧的雜務,以輕鬆的心情迎接着週未的來臨,雖然時間上有點自欺欺人,但感覺上是平白替自己製造了多半天的假期,有點像學生時代,考畢中期試等着放寒假的心情。
忽然想到,如果把這勤力是為着偷懶的理論再推高一層,放在一生的時間上,要想早一點退休、或晚年舒服一點,現在便要雙倍地努力,加倍地認真,把一天當作兩天用,實行做個勤力偷懶人!
5 Comments:
我之前試過和你一樣,盡量早點起貨,好讓自己可以過一個悠閒的禮拜尾.怎料卻被阿姐轟我太早交功課,一口硬定我得閒得滯.
之後,我便用了另一個方法.就係野繼續密密手做,之不過只會在死線之前早少少(例如一晝之前)先交出來.費事盞攪到開OT趕工,都比人鬧咁無蹊!
對我而言早起需要好大毅力,因本人是一night ghost,always don't wanna sleep at night.
終於睇到番你的BLOG啦!
早起對於我黎講真的好困難,好似有些朋友常常叫我星期日早上8點或9點打TENNIS,但我從不應承,難得一天假期喎,梗係要多D啦!
working hard to be lazy很喜歡這個概念
我也喜歡早起, 感覺那一天會長一倍, 可完成的事情也更多. 其實我是不喜歡睡覺的人. 如果可用盡每天24小時便最好呀.
值得令我敬佩及學習的懶人生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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